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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的初次爱恋:我想携着她的手,往明月多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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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携着她的手,往明月多处走(上)
  ——徐志摩的初次爱恋


  谈话是诗,举动是诗,毕生行迳都是诗,诗的意味渗透了,随遇自有乐土;
  乘船可死,驱车可死,斗室生卧也可死,死于飞机偶然者,不必视为畏途。

  这是蔡元培写给徐志摩的挽联,暂不说其中道出了多少哀恸,多少赞扬,且说这一句“谈话是诗,举动是诗,毕生行迳都是诗”便将他的毕生追求毕生行径诠释的完美无缺。

  爱的信徒,诗的代言。

  就如同他所说:“我想携着她的手,往明月多处走。”爱激发了潜伏的诗情,志摩由此一发不可收拾,毕生诗路脚下是起点。

  有时我想,爱情本身就是一朵水莲花。于世俗的诸多情感之中,独自清敛。它生于水潭泥淖,不与繁花争夺黄土润壤,自于水中萃取精华无数;开在夏末雨后,映着水盈盈的天,眷着七色的虹。所以我想,极致追求爱情的人,也必像极了这水莲花,孤高,清雅,浪漫。

  而徐志摩,应该算是这满池的水莲之中最孤高的一枝。他是爱情的忠诚信徒,为了朝圣,为了苍洁的灵魂,一步一磕,踽踽独行。

  然而,志摩并非生性浪漫。他的浪漫是在遇见某个导火索之后,瞬间升华并且爆发的,而这个导火索,自然是他的初恋。

  他出国前的生活如静水般安安分分,不过要知道,暴雨前的天总是安静初好。他心中的某些情绪蠢蠢欲动。

  他出生于浙江省海宁县硖石镇,名徐章垿,字槱森,小字幼申。他是徐家的长孙独子,年幼时家境殷实,过着十足的公子哥生活。生性聪明,在家塾读书,十一岁时,进入硖石开智学堂,从而打下了古文根底,成绩总是全班第一。十四岁时,经表叔沈钧儒介绍,考入杭州府中学堂。他爱好文学,最爱看小说,第一篇作品是在校刊发表的论文《论小说与社会之关系》,他认为小说裨益于社会,“宜竭力提倡之”。1915年夏,徐志摩毕业于浙江一中,接着考入上海浸信会学院暨神学院前身。

  活泼自由的徐志摩于1916年秋离沪北上,到天津的北洋大学的预科攻读法科。由于北洋大学法科并入北京大学,徐志摩也随着转入北大就读。在北方上大学的两年里,他的生活和思想注入了新的因素。在这所高等学府学术气氛的熏陶下,他不仅钻研法学,而且攻读日文、法文及政治学,并涉猎中外文学,他的文学兴趣这一时期进步神速。他师从梁启超,尊之敬之,一生崇拜。这一时期,他接受了资产阶级民主自由的思想,新的思想逐渐为了突破旧道德的防线悄悄蓄积力量,他开始有了新的想法,懵懂的隐约有了追求理想人生,追求自主婚姻和恋爱自由,追求他心中的爱和美的悸动。

  但是这段时间,他只是形势以及心理上追求爱情,并没有在实质上进行行动。并且他此时已遵照父母之命与上海宝山县罗店巨富张润之之女张幼仪结婚。这段婚姻得以实现,其实是因为志摩的孝与贤。十八岁的懵懂少年,旧思想还是占据主要阵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并没有考虑太多个人的所谓幸福,因为他心中的情愫还没有真正萌芽,何况救国的重任早已抗在肩膀。他经历了五四运动,以及新思想的冲击,并且在亲眼目睹北洋军阀政府的腐朽之后,怀揣着救国的理想来外出留学。

  宿命安排的邂逅,提着裙摆蹁跹而至。甚至,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躲闪不了。这一世轮回之中最多雨的那个夏季,因为饱含了太多等待许久的液滴,一进入,就绵延了整个雨期。

  而这,也就唤醒了他脑袋中那头蛰伏已久的睡狮。

  志摩于1918年8月14日从上海启程赴美国进入克拉克大学历史系,选读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等课程,入学十个月即告毕业,获学士学位,得一等荣誉奖。又于当年转入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院经济系,获得了广泛的哲学思想和政治学的种种知识。五四运动的革命浪潮也深深影响了远在海外的徐志摩,参加当地留学生所组织的爱国活动,经常阅读《新青年》、《新潮》等杂志,同时,他的学习兴趣,逐渐由政治转向文学,得了文学硕士学位。然而,他终究还是厌弃美国资产阶级的贪婪和腐朽,放弃哥伦比亚的博士衔的引诱,追随英国哲学家罗素。只是,由于罗素已与妻子爱丽丝离婚,冲破旧观念与新妻子多拉·布莱克结婚导致他政治上受到牵连,已经去中国讲学,致使志摩此途没了结果,然而却遇上另一个转折,也是生命中最重要的遇见之一:林徽因。

  就像积蓄太久的大坝洪水,只要打开一个小小的门闸,就能倾斜得淋漓痛快,酣畅汹涌,气势磅礴。

  他在英国寻访罗素不得,情绪失落,恰巧经人介绍,认识了林长民,此时的林长民带着最喜爱的女儿林徽因正在英国考察游历。约好的和林长民的一次拜访,却是林徽因和徐志摩的第一次相遇。林徽因为志摩开门的时候,志摩的心应该是被忽然撞了一下吧,这一撞,却是二十几年未曾有过,志摩明白,这应该就是一直苦苦寻觅的爱情。志摩与林长民有着相同的观点,并且都接受了国外的先进思想,浪漫又深沉,志摩经常拜访他,两位忘年交在高谈阔论的时候林徽因安静的坐在一旁倾听,时时插嘴几句,竟都是精辟之理,徐志摩对这位本身就艳如娇花的女子一见钟情,又不免惊讶于她的才识和智慧。在以后的拜访中,慢慢发现,他不是为了林长民而去拜访,更多的是他想去见那位清新可人又见多识广的女孩。

  秀外慧中,风姿绰约的女子林徽因,于异域叩响了徐志摩沮丧的门扉,犹如密林深处不小心迸射进来的阳光,霎时点亮昏暗的夜,舟的航行也有了灯塔的导航。

  他倾心于这位风姿绰约的小姐,爱的彻底。

  心中的诗神,一下子被唤醒。很多时候,我都觉得爱情是诗的催化剂,然而在志摩这里,爱情更像是王子深情的一吻,唤醒了美丽的公主。

  他抑制不住心里爱悸动,一首首诗破土而出。
  客中
  今晚天上有半轮的下弦月;
  我想携着她的手,
  往明月多处走——
  一样是清光,我说,圆满或残缺。

  园里有一树开剩的玉兰花;
  她有的是爱花癖,
  我爱看她的怜惜——
  一样是芬芳,她说,满花与残花。

  浓阴里有一只过时的夜莺;
  她受了秋凉,
  不如从前浏亮——
  快死了,她说,但我不悔我的痴情!

  但这莺,这一树花,这半轮月——
  我独自沉吟,
  对着我的身影——
  她在那里,啊,为什么伤悲,凋谢,残缺?

  徐志摩在国外涉猎了雪莱,拜伦,乔叟,华兹华斯等人的著作,国外自由的学风以及自己历史哲学等多方面的知识也糅杂综合,使他变得浪漫自由,对美、爱和自由有了极致的追求,思想已不再局限于国内那个禁锢的儒生忠孝的思想范围。

  这一首诗,应该是他向心中的爱神表白然而却被拒绝后心里的极端失落。

  有谁知道,这是第一次的怦然心动,委世23载,第一次明白什么叫爱恋,什么叫离不开,什么叫活着的意义。如果心中可以搜罗出所有的美词,全部用来形容这位心中的女神也不为过。遇见她,就像遇见另一半的自己,忽然感到原来之前活得多么不完整。

  想必总是会有某一瞬间的豁然开朗,醍醐灌顶般大彻大悟。与林长民以及林徽因的长谈阔论,不仅安慰了他因错过罗素而生的郁结,更重要的是,他发现了心目中爱、美和自由的化身——林下美人。从而诗情如开闸泄洪的水,肆意倾泄,如同浅浅的绿恋上浓浓的春,这倾心的爱恋,一发不可收拾的第一次怦然心动。

  “我想携着她的手,往明月多处走——一样是清光,我说,圆满或残缺。园里有一树开剩的玉兰花;她有的是爱花癖,我爱看她的怜惜——一样是芬芳,她说,满花与残花。”其实志摩多想说,圆满或圆满,满花或满花。他发疯的爱着这位女神,内心深处封存已久的反叛精神和个性自由得以复苏,如那夜莺般纵死亦不悔痴情。

  志摩的爱是自心底汩汩流出的,是真挚而热烈的。他不顾一切世俗常理,誓死追求林徽因。他不惜将远渡重洋前来安慰他的妻子张幼仪独自弃在寓所,甚至在得知她已怀孕的情况下仍然坚持离婚。他一定是知道,常理和道德不会放过他,家中高堂不会轻易答应他的忤逆,未出生的孩子和结发妻子都会憎恨他,但是他已经完全陷在自己单纯的信仰里了,这是情感无法束缚的,他懂得这是爱,是单纯的男女之间倾慕的爱,而不是其他的感情,不包含于友情,不囊括于亲情,是实实在在纯纯粹粹的爱情。正如张爱玲所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那个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这就是缘分”。所以,他抗争,愿意一个人背负所有罪名,只为了心中的爱神。
一个祈祷
  请听我悲哽的声音,祈求于我爱的神;
  人间哪一个的身上,不带些儿创与伤!
  哪有高洁的灵魂,不经地狱,便登天堂;
  我是肉薄过刀山,炮烙,闯度了奈何桥,
  方有今日这颗赤裸裸的心,自由高傲!
  这颗赤裸裸的心,请收了吧,我的爱神!
  因为除了你更无人,给他温慰与生命,
  否则,你就将他磨成霏粉,散入西天云,
  但他精诚的颜色,却永远点染你春潮的
  新思,秋夜的梦境;怜悯吧,我的爱神

  “这颗赤裸裸的心,请收了吧,我的爱神!”徐志摩在林徽因与梁思成订婚之后依旧不改痴情,依旧深深地爱着眷着,难道也说明他爱的不是林徽因这个人吗?

  胡适以及梁实秋一直到现在的很多人都说他太过浪漫,他爱上的不是某一个女子,而是他心中爱、美和自由三个条件加在一起的完美理想与现实中某位美妇人的结合。这种相当大的差距是造成他一生痛苦的根源。但是我却认为,他并不仅仅是单纯的浪漫,也不仅仅是爱上自己的理想,他爱上的注定是某个人,以及和这个人有关的一切,所谓爱屋及乌。正如,他爱上林徽因,并没有去厌弃林徽因的缺点,他心中完美的理想必定是毫无瑕疵的,但是林徽因作为一个人,一定也有缺点,但是,徐志摩没有去挑剔,依旧深深爱着。后来,他遇见陆小曼,陆小曼婚后的生活奢靡无度,并且吸食鸦片,还公然带着翁年瑞出入于徐志摩的家,在票友会上总是拉着不爱看戏的志摩一起过足戏瘾,奢侈浪费,导致志摩不得不四处奔波拼命赚钱,依旧入不敷出,但是他还是那样深沉的爱着陆小曼,丝毫没有减少对她的爱,如果说徐志摩爱的真是自己的理想化身和单纯的信仰,那么这样又如此多缺点的人他也会那么执着的爱着供养着吗?显然,他爱上的是人,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是一个接近并且符合心中理想的人。就算平凡的人,心中也会拥有完美的理想爱人,那么徐志摩有错吗?

  他失败的原因,只是因为,林徽因不爱他,或者说,林徽因在遇见已是有妇之夫的志摩的同时遇见了比他更优秀的单身的梁思成。但是我想,她一定曾经折服于这位大朋友的广博学识,一定崇拜过他四溢的才华,只是,在慢慢的了解中,她明确了,他与她之间的关系不是爱情,不是浪漫,而是文学上的交流关系,兄长关系,她自己并没有陷入进去,而是清醒的把持着度。林徽因之于爱情这样说:“如同两个人透彻地了解,一句话打到你心里,使得你理智和情感全觉到一万万分满足;如同相爱:在一个时候里,你同你自身以外另一个人互相以彼此存在为极端的幸福;如同恋爱:在那时那刻,眼所见,耳所听,心所触,无所不是美丽,情感如诗歌自然地流动,如花香那样不知其所以。”她终究还是没有彻底的爱上徐志摩,终究还是对于这位大朋友有着相对冷静的思考和顾虑,所以我说,林徽因确实是林徽因。她分辨得出自己的情感,就像分辨得出海天相接时,哪片是蓝的海,哪片是蓝的天。于是她自英国不辞而别回国时给了徐志摩那首诗:《情愿》
  我情愿化成一片落叶,
  让风吹雨打到处飘零;
  或流云一朵,在澄蓝天,
  和大地再没有些牵连。

  但抱紧那伤心的标志,
  去触遇没着落的怅惆;
  在黄昏,夜班,蹑着脚走,
  全是空虚,再莫有温柔;

  忘掉曾有这世界、有你;
  哀悼谁又曾有过爱恋;
  落花似的落尽,忘了去
  这些个泪点里的情绪。

  到那天一切都不存留,
  比一闪光、一息风更少
  痕迹,你也要忘掉了我
  曾经在这世界里活过。

  也许,两者的唱和才是最美的对白。有时天不遂人愿,反而是件好事。生活如此残忍,总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了给我看,生活又是如此慷慨,总是在破碎之后给予我们另外的救赎。我细细读着林徽因的情愿,读的心绪都轻飘起来。愈是这样的“忘掉曾有这世界、有你;哀悼谁又曾有过爱恋”愈是无法割舍忘记,愈是要你忘记我曾经在这个世界里活过愈是感到你的笑脸如此清晰。我想,志摩也许就是那一片最精美的绿叶,所有的作用只是为了衬得他的女神鲜亮俊美,熠熠生辉。

  忽然想起周瑜的感叹:“既生瑜,何生亮?”那么,既生摩,何生成?都是天下独一无二的俊士美人,何苦让他们相恋又生生剥开一个?

  便做春江都是泪,流不尽,许多愁。只怪志摩无福,但是宿命也十分怜悯他,否则,陆小曼也终究不会有那段刻骨铭心。

  志摩与他的初恋,擦肩而过,他回头,呆呆地看着那个影子踏入红尘。
前途很光明,出路很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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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MJ  企业代表  发表于 2012-3-18 20: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补个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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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nai  贵宾  发表于 2012-3-18 21:37:12 | 显示全部楼层
MJ:补个沙发 (2012-03-18 07:00 PM) 
我喜欢这个文字
前途很光明,出路很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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