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勇移民公司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已有 1418 人浏览分享

开启左侧

加拿大人从事这种职业要小心,或被美国终身禁入

[复制链接]
1418 0
9.jpg
近几个月来,随着加拿大和美国之间的紧张局势有所加剧,一向安静的美加边界也渐起一些冲突:和大麻产业有关的加拿大人 - 即使他们从未使用过大麻 - 也可能会开启终身禁入美国的生活。

尽管美国华盛顿州州界内允许大麻合法化,但美国边界仍在美国联邦政府管辖范围内。过去和现在,只要涉及大麻、海洛因和可卡因等药物,都被美国联邦视为犯罪行为。

经营大麻也被禁入境
除了吸过大麻的人之外,参与经营大麻的加拿大人被美国称为“不可接受”,因为他们被认为是靠毒品交易的利润为生。一旦被终身禁入美国,他们必须寻求移民律师寻求合法豁免入境,可能会在余生中享受1年至5年的合法豁免期。

根据星报报道,美国国务院国际麻醉品和执法事务局新闻官通过电子邮件表示,“由于加拿大大麻合法化,(这些人)要求入境不会改变”。

总部位于华盛顿州布莱恩的移民律师Len Saunders表示,每周至少发生1次或2次加拿大人因涉嫌大麻遭拒绝豁免入境的申请 - 比15年前的每年2到2起案件更多。

律师表示,加拿大人这些当事人会遭到质疑:“你怎么得到报酬?”, “你的加拿大公司通过大麻赚钱,你会得到报酬。”

并且不仅仅是药房、大麻种植者和大麻使用者被拒绝入境,从事大麻相关的行业人士也有麻烦。

农业设备制造商Keirton Inc.的首席执行官杰伊·埃文斯(Jay Evans)原计划于今年4月初与两名员工一起进入美国,这两名员工都拥有Nexus通行证和无犯罪记录。

他们3人打算和一家美国公司会面,设计一台能够简化大麻生产者劳动力成本的新机器。

埃文斯表示,公司还没有设计产品、也没有销售产品 。

不过,3人在过境时,其中一人在例行问话期间,提到他们的设计最终将用于加拿大大麻产业后,他们3人立即被带入二级检查设施并进行进一步审查。
埃文斯本人作为CEO,并不参与大麻的生产、分销或销售,但他和同事在接受6小时审讯后被告知,根据美国联邦法律,他们是“贩毒者”。

之后,埃文斯和他的同事被终身禁止进入美国,如果他们要进入美国,必须通过豁免申请才能临时进入美国。

埃文斯表示,发生这种事情不能再怪边防人员,他们只能尽职工作。相反,他们认为这个问题源于美国司法部关于加拿大大麻合法化可能影响美国的偏执决定。

美国司法部长杰夫.塞申斯办公室没有就此事进行回应。众所周知,杰夫.塞申斯是大麻的坚定反对者,并在2016年4月的美国参议院委员会听证会上表示:“大麻不是那种应该合法化的东西,不应该最小化,大麻是实现中最危险的东西。“

根据德勤最近的一份报告,随着大麻合法化将于10月生效,该行业第一年可能产生超过70亿元的收入,随着大麻市场的持续增长,预计将创造数万个加拿大工作岗位。

华盛顿特区政策研究所药物政策项目主任Sanho Tree表示,美境执法的这种“新一波强度”可能是联邦政府对移民和毒品越来越“严厉”的态度。

美国边防人员有权搜索旅行者的电子设备,并下载内容,但也有权搜索他们的社交媒体,寻找直接参与, 甚至间接参与毒品交易中的线索。

美国边境警卫也可能会花时间在加拿大大麻公司的网站上,并注意到那些被列为工作人员的加拿大,以防他们试图进入美国。

加拿大毒品政策联盟的高级政策分析师斯科特伯恩斯坦表示,鉴于加拿大在G7国家中大麻合法化的主导作用,出现这种问题是可以预测的。

由于美国银行受联邦监管,美国大麻公司无法获得贷款或使用信贷,因为这样做会使银行成为同谋洗钱。

加拿大风险资本家抓住了这一开放,提供加拿大的投资,此类交易是合法的。不过,从事这个行业的加拿大一旦想过境美国时,很多人都会惊讶地发现,他们现在被美国联邦视为违法犯罪份子。

入境美国有麻烦,最好闭嘴!

移民律师桑德斯表示,对于拥有美国土地的加拿大投资者来说,把地租给美国大麻公司也可能遭拒绝入境。

律师建议,涉及这些业务的加拿大人,要么从公司离职,要么停止前往美国。

律师表示,从事大麻行业的加拿大人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拒绝回答可能导致他们入罪的问题。

他说,他们这样做最多从边境返回加拿大,并且他们的文件将被标记为“察看”名单,提醒注意。

但如果向美国联邦官员撒谎,或承认事实的真相,可能会遭终身禁入美国的禁令。

相反,律师建议保持当事人要保持安静,并撤销进入美国的请求。

律师强调“如果你闭嘴,最糟糕的事情可能就是简单的一次拒绝入境而已。”

举报 使用道具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9

关注

15

粉丝

42462

主题
精彩推荐
热门资讯
网友晒图
图文推荐

维权声明:本站有大量内容由网友产生,如果有内容涉及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点击右下角举报,我们会立即回应和处理。
版权声明:本站也有大量原创,本站欢迎转发原创,但转发前请与本站取得书面合作协议。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3-2020, WinnipegChinese.COM
GMT-5, 2024-12-26 13:31 , Processed in 0.025237 second(s), 31 queries .